第414章(1 / 1)

更何况,更何况这个儿子又是他爱妾所生的宝贝疙瘩呢?

遇上这么挠头的案子,要是换上别人,就会无计可施了;不过赵老太爷主管族务多年,是个十分干练的能员,错愕之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立即脸色一变,眼睛一瞪,指着赵徐氏破口大骂:

“大胆的无耻淫妇,竟敢血口喷人,诬告乡绅!你只当攀扯上我家儿子,就可以从宽发落,饶你一死么?实话告诉你,休得痴心妄想!我家子林,自打粤匪攻占壶镇以来,宵衣盰食,带领团丁,日夜巡守,哪得风雨之夜,上你泼妇家中奸宿之理?可见一派胡言,不攻自破。你若是老老实实,供出与何人通奸,念你孤儿寡母,日食艰难,出于无奈,倒还可以怜悯一二,放你一条生路;如今竟敢胡攀乱扯,含血喷人,实为天理所不许,人情所不容,像你这种不长人心的淫妇,若不从严惩处,岂不是姑息养奸,为合族招无耻之骂名,为一方树靡乱之淫风么?既然你不肯说出奸夫的真名实姓,执意以死相庇,你们两个的罪名,就由你一个人承担了去吧!”回头吩咐管祠堂的:“传我的活,通知地保鸣锣聚众,即刻开祠堂上香,把这个欺负亡夫的无耻淫妇在祖宗牌位面前当众点天灯处死!”

赵老太爷的匆匆判决,在座诸公谁不明白其中奥妙?乡约老夫子听他吹了半天大气,奸夫倒是果真审出来了,却因为是他儿子,打了个马虎眼,倒要把这个可怜的孀妇处死以图灭口,心里很不以为然,只为大家都是场面上人,鼻子里也就哼哼连声,不便多加干预。

赵徐氏被堵住了嘴,由三个汉子连拉带拖地架到祠堂前面。后面跟着她的小女儿凤妹,一脸的眼泪鼻涕,哭得已经岔了声儿,仍死死地拽住妈妈的衣襟不肯撤手。赵老太爷走到祠堂门口,对围在那里的赵氏宗亲们说:赵徐氏欺负亡夫,招野汉子,按族法当处以火刑;留下孤女一名,有愿抚养的,马上就可以领走。当即有凤妹的一个本家叔叔上来回话,表示愿意领养这个孩子。赵老太爷点了点头,就把凤妹从她母亲身边生拉硬拽地拖走了。

赵老太爷一扬脸,几条汉子把赵徐氏推进祠堂门里面去,按倒在历代祖宗的牌位前面跪着。香烟缭绕中,赵老太爷颤巍巍地跪下向祖宗们磕了三个头,然后说几句“赵门不幸,出此淫妇,有辱先人于地下;为正族规,以儆效尤,循例应将赵徐氏处以极刑,以慰亡魂”云云。向祖宗回过话,也就算是得到祖宗的同意了,于是赵老太爷黑着脸咬着牙下令:“拖出去,烧!”

正对祠堂门口的广场上,立有一根五尺长短、大腿粗细的石柱,这就是用来捆人行刑的。

几名汉子把披头散发的赵徐氏从祠堂里揪到刑场上来,接着把她上身的衣服剥光,从脚尖到肚脐眼儿用破棉絮包严捆紧,头朝下脚朝天,用铁链儿倒捆在刑柱上;再拎过一桶桐油来,把破棉絮浇透。赵老太爷一声“点火”,一名充当刑卒的汉子就把“天灯”点着了。

烈火烧的着赵徐氏的双脚,痛彻心肺,嘴被堵住,不能叫喊,只能用鼻子怪声地嗷嗷着,身子被绑住,不能挣扎,只见她浑身乱颤,胸口上、脑门儿上豆大的汗珠子直冒。火焰迅速往下延烧,越烧越旺,热桐油流到哪儿,哪儿就是一溜儿水浆潦泡。嗷叫声越来越响,听起来简直令人撕心裂肺。当火苗儿烧过了膝盖,烧过了大腿,烧到了小肚子的时候,嗷叫声越来越微弱,最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痉挛抽搐也停止了,但是烈火依旧在猛烈地燃烧着,燃烧着,直到破棉絮里的桐油全部烧光,直到赵徐氏白嫩的皮肉烧成了一段焦炭,火焰才告熄灭。

有人说,行刑之初,三少爷赵子林也曾混迹在人群之中,但是点火之后不久,就匆匆离去了。也有人说,火刑结束以后,还是赵小三儿悄悄拿出几两银子来塞给了领养凤妹的那个本家叔叔,叫他去买一具白皮棺木把赵徐氏的尸体盛殓入葬的。

不过这种事后传闻,其说不一,也查无实据,谢振国无意为赵徐氏鸣冤翻案,并不详问细究。他所关心的,是马天祥的忍辱偷生,到底是为了银子,还是为了娘子。于是他又进一步打听,不出几天,就把马天祥跟那寡妇的遗孤凤妹之间的一殷特殊关系也摸清楚了。

马天祥进了壶镇栖流所以后,才知道赵徐氏母女两人的悲惨下场,心里感到负疚。半年以后,他出外行乞的时候,就一心打听凤妹的下落。原来凤妹到了本家叔叔家里,实际上是做了丫头,穿的是破衣烂衫,吃的是馊米汤、猪狗食,每天光着脚满山坡上放牛,割柴禾,稍不留意,还要受她本家叔叔的责骂痛打。

一天,马天祥终于找到了凤妹的去处,自此每逢讨饭路过凤妹的门口,总要多喊几声,往门里多看几眼。别人家叫花子上门儿,都是给叫花子点儿什么;独有马天祥这个花子特殊,每次上凤妹这个门儿,都要给她捎上点儿什么。当地老百姓同情太平军,又可怜残废人;兼有这两种身份的马天祥,要起饭来也就比别的花子容易些。每逢哪村哪店有了婚丧喜庆,叫花子按例前去庆贺祭吊,领一份儿份子:大个儿馒头大块肉之外,还有十个或二十个制钱。凤妹到了叔叔家,一年到头吃不到一片肉,这就难怪小凤妹从马天祥那里接过夹着肥猪肉的大馒头去,会吃得那么香了。

开头,她只知道马天祥是个好人,后来有人告诉她,这就是和她妈妈一个案子的太平军,她不但不恨他,反而跟他更亲近了。她只要对这个花子叔叔轻轻说一声自己的愿望,花手帕、红头绳之类的小饰物第二天就会送到。在她幼小的心目中,她已经拿这个毫无亲属关系的“老广”当作亲人了。

凤妹十二岁那年,她的本家叔叔见她年事己大,能值几吊钱了,就给她做了一套新的裤褂鞋袜,把她卖到壶镇大财主吕敬之家,做了瑞春的陪房丫头。

凤妹自从到了吕家以后,朝夕与瑞春为伴,尽管吃的是主人吃剩下来的饭菜,穿的是主人穿旧了的衣衫,但比起在她本家叔叔家里不知强了多少倍。瑞春虽然比她大几岁,但从小关在四堵高墙里面,对世界上的事情几乎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凤妹乍一来到,所讲的虽然都是乡间常见的事情,但瑞春听来,却几乎跟海外奇谈一般。凤妹是在本家叔叔打骂之下长大的,逆来顺受惯了,加上人不懒,嘴也甜,过不了多少日子,瑞春就觉得自己再也离不开这个伶俐的丫头了。凤妹仗着机灵,不论是绣花还是做鞋,几天以后就有了模样。到了讲书的日子,瑞春也让她在一旁听着,时间一长,居然也认识了好些字,天长日久,心满意足,凤妹可就把马天祥这个花子叔叔渐渐地给忘了。

第一,她如今吃的穿的比村里随便哪家小姊妹都好,就是吕敬之专门买给瑞春享用的美味糕点和干鲜果品,在瑞春高兴的时候或吃腻了的时候,也会赏一些给她。她不用再从花子叔叔那里接一朵小绒花戴,接一块牛皮糖吃了。第二,环境的改变,也改换了跟她相与来往的人。这些人虽然并不个个都是文人雅士、富商巨贾,却跟村里的粗人很不一样。她为了要跟店里的伙计和厨娘等人取得同等的身份,自然也就讳言她有一个并不相干的花子叔叔。

有这么两层原因,尽管她也知道马天样曾到吕家后门口来找过她两次,她却再也不想跟他见面了。

马天祥一面感叹“身入侯门深似海”,一面担心凤妹在吕家受虐侍,真是忧心如焚。几个月之后,打听到她在吕家颇得上下欢心,不但没有受到什么苦,比起在她叔叔家里,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才稍许放心了。

以上故事,是栖流所中人人知道的,所以谢振国没花多大力气,就探听得一清二楚。至于马天祥和凤妹两人心里各有什么想法,谢振国本事再大,一时间也无法侦查。因此,做书的不得不在这里抓一个空档,把他们两个后期的特殊关系交代一番。

一年又一年过去,转眼到了同治十二年癸酉九月初六日瑞春出阁。这一天,凤妹跟喜妹都穿着水红小袄翠绿裤子,每人手里提一盏大红宫灯,走在花轿前面。大户人家娶媳妇儿,金团头按例要带领他那一帮“孩子们”前去祝贺,并给每人挣一份儿份子回来。这样的日子,大小花子们要列队而去,列队而回。马天祥既然还在花子群中,当然也不能例外。

将近申时,花轿终于到了。马天样一眼看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凤妹,眼睛不禁为之一亮。一晃六年不见,凤妹已经变成了大姑娘,腰身细小苗条,容貌端正秀丽,加上那天是加意修饰的,显得特别标致,在细乐缭绕中看去,简直就跟仙女下凡一般。马天祥不由得看呆了,一个难于抑制的奇怪念头从心底油然而生:他原本打算一旦取出藏金之后,分出几成来给凤妹作妆奁,以谢她那屈死的母亲的;如今一看凤妹变成如此姣好,心想与其叫这个花朵儿也似的姑娘带上分给她的几千两白银去嫁一个毫不相干的男人,何不两好并一好,肥水不落外人田,把她留在自己身边?这姑娘今年刚十八,自己比她大十二岁,而且还缺两只手,实不相当;但是一个使唤丫头,转眼之间就可以变成一个拥有几万两白银的管家婆,还不算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气么?

一个人,只要掉进了一厢情愿的泥坑,大概都会把对方设想得十分如意合拍的。马天祥怎么也不会想到,凤妹已经不是六年前那个可以接受叫花子施舍的可怜的孤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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