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1 / 1)

七、我用小说怀念神偷

谢三儿死了以后,关于卢尚书真坟所在以及如何被谢三儿发现并已经盗走部分殉葬金银元宝的事情,我一句也不敢透露,包括我父母在内。这一方面是我对谢三儿有过不向任何人提起的许诺,尽管我还是个孩子,可是我自以为懂得“江湖义气”,应该这样做;另一方面,多少也有点儿怀疑这是谢三儿跟我开玩笑,正因为我是个孩子,他就随口编个故事哄着我玩儿,就好像我编故事去骗表伯的女儿似的。再说,不论这事儿是真是假,要是一传两两传三地传了出去,结果会有多么严重,我也想过:第一,卢湛虽然牺牲了,但是卢勋的后人在白竹乡依然是当地的望族,仍有一定的势力,如果知道祖坟被盗,一定不肯甘休。尽管谢三儿已经死了,可是他和我们家有说不清的关系,万一找上我父母打这无头官司,那可真是一辈子都扯不清的啰唣事儿;第二,不论是卢家的后人还是跟卢家毫无瓜葛的“外姓人”,如果听到了这个传说而且信以为真,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为了找到这座坟墓而钻头觅缝,并进而大打出手,甚至还会牵扯到我的头上来。那么,二百多年前就已经演出过一次的大闹剧,又将再次演出了。

尽管我还是个城府不深的孩子,这点儿利害关系倒是明白的。所以我就学一个守口如瓶,几十年来,没有跟任何人透露过一个字。

后来我开始文学创作,也曾经想把这个故事写成一部小说,可是考虑到时间地点人物都太具体,万一有人信以为真,还是要惹事儿,掂掇再三,还是不敢轻易一试。

但是谢三儿这个活生生的人物却在我的头脑里时时闪现,一部“盗宝记”的人物故事也越来越具体。只是解放以后我已经改行从事语言文字的研究,跟文学基本上绝缘,尽管有这样的构思,也不可能形之于笔墨了。

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我第一对“四人帮”的文艺理论有不同看法,第二对血统论和阶级出身也有不同看法,可是又无法跟任何人去讨论,于是决心发挥自己所长,写一部小说,用形象思维说明两个观点:一,人是立体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二,一个人在阶级社会中从属于哪个阶级,代表哪个阶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世世代代不变的。我基本上以我的家史为骨架,把我童年、少年时代在缙云县的所见所闻和当地的山水风俗作为烘托陪衬,生编硬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官逼民反”的历史故事。这就是我在“文革”期间而且还是在劳改农场里偷偷儿地写《括苍山恩仇记》的真正动机。当时的想法,打算就以缙云县壶镇为背景,写两个小小的山村中林、吴两个家族一百多年来的兴丧沿革和冤仇纠葛,初步计划写五部二十五卷共一千万字。我的意愿是:反正我已经被扔进了社会的最底层,一切希望都已经不存在了,我就学那曹雪芹,把下半生光阴用来写一部世界上最长的小说,只要小说确实写得好,我相信像《红楼梦》那样,哪怕在我死后三十年,也还是有可能出版的。没有想到的是,《括苍山》的第一部一百回二百万字刚刚脱稿,“四人帮”也完蛋了。我想像《静静的顿河》那样先出第一部,稿子交给中国青年出版社,他们倒是接受了,但绝不同意我写五部一千万字的“巨著”。他们说:看我的年龄和精力,写一千万字并不难,难的是读者等不及也买不起。他们不但不同意我继续写下去,还把第一部的二百万字愣从字里行间挤掉了五十万字,结构和故事一点儿也没动。──这就是现在出版的三卷五册本《括苍山恩仇记》的创作动机和出版经过。

正因为《括苍山》下笔之初是打算我死后三十年再出版的,所以写作中我什么顾虑也没有,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但不去考虑“四人帮”的文学高论,就连平时我不敢跟任何人提起的观点(例如否定洪秀全)和故事,也敢于大胆地抒发了。

我的长篇小说《括苍山恩仇记》出版以后,好多读者和评论者都说书中的谢三儿谢振国写得比较成功。这个人既非气壮山河的英雄豪杰,也不是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他是一个偷坟掘墓的职业“采蘑菇人”,既好酒,又好赌,更好色。但是他有正义感,同情穷苦百姓,反对官府豪绅的欺压。吴本良身入囹圄,是他打地洞把他救出来的。从此跟着吴石宕人一起造反,当了个探子头目,手刃了出卖他的仇人之后,多次为山寨刺探军情、传递消息、盗宝助饷,对于山寨的建立和巩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正因为他有好酒好赌更好色的毛病,吴本良婚娶前夕,派他到雪峰山去请朱松林赴宴,路过县城,被开茶馆的仇人认出,先用美人计骗他下场赌博,又用蒙汗药将他麻醉,掏出书信来给署理守备的林炳看过,不动声色地依旧放他走路。结果官军会合民团趁山寨上大办喜事之机,半夜偷袭,吴本良只带少数头领突围而出,几乎全军覆没。谢三儿被官府所捕,在牢房中自裁身亡。可以说,白水山山寨有一半儿是毁在谢三儿手里的。

人们都以为《括苍山恩仇记》中的谢三儿是我创作出来的人物,却很少有人知道我是按照真实生活中的谢三儿塑造的,连姓名都没有改动。因为这个人物在我的心中酝酿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每逢我的笔下写到这个人物,我的眼前就会出现一个活生生的谢三儿。

我是用我自己的方法,来怀念我少年时代的第一个社会学老师啊。

在《括苍山》中,我已经用隐晦的笔法告诉读者:卢尚书的真坟,是谢三儿找到并挖掘过的。不过他并没有把所有的珍宝全都取出来。他曾经设想一旦功成名就以后从前线回来再开发这一地下宝藏,与他的女人们共享,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女人,他客死江西,再也回不来了。今天,我干脆不顾一切地把我所知道的有关卢尚书墓的情况全部公诸于众,如果有人还想去发横财,不怕上当,那就请便吧!

──原载《章回小说》1998年第11期

附录二:

城隍娶妻的故事

一、引子:小说中的故事也可能是真的

1998年11月,《章回小说》杂志发表了我写的小说《我的舅舅是神偷》以后,我一连收到了好几封读者来信。有的小说读者同时也是我的电脑教材的读者,我的电脑教材上都印有我家的地址,给我写信并不难;但有的读者并不知道我的地址,因此有几封信还是通过作家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转来的,可以说来得真不容易。

这些来信中,除了说几句“小说写得真好”之类的恭维话之外,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大都不相信我所写的“神偷”真有其人。有的说:小说嘛,是“创作”也就是杜撰出来的故事,难免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即便有几分真的,也被作家的生花妙笔随意演绎,变成假的了。有个江苏盐城滨海县的小姑娘叫艳青的写信来说:因为您是个老作家,我对您绝对信任,所以我才相信您所写的是真事儿,要不然,我是不会相信的。──说到底,其实她还是不相信。

对于这些读者,我都回了信,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再三说明我写的神偷谢三儿,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听说、这样看到的。至于他是不是真有这样高明的本事,真的能够在四个小时内来回走一百八十里路并作下了案子,真的曾经从卢尚书的坟墓中取出过金银元宝来,我并没有亲眼看见,一方面是人云亦云,一方面是听谢三儿自己所讲,由于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至少我自己是深信不疑的。

什么叫“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呢?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了。

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相当特殊的地方。一方面,由于缙云地处浙南山区,早年交通闭塞,乡村百姓之间,虽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七八十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走出二十里地之外的,并不是少数。因此这里几乎是一块封建时代的“活化石”,到了三十年代,乡民的风俗习惯,基本上还保留着清朝末年的模式。另一方面,缙云又是个文化相对发达、民智相当开通的县份,读书人多,做官的多,外出闯天下的多。不说唐代名文《虬髯客传》的作者杜光庭是缙云县人,历代当过尚书、侍郎等“部长级”大官儿的,也为数不少,单是清代末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的老前辈,人数就相当多:与秋瑾同时从事革命活动、丽水光复以后当过军政府督军的吕逢樵,就是我们缙云县壶镇人;此外还出个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一个外交部次长,还有许许多多“国民革命军”的军、师、旅、团长,至于团以下的营、连、排长,那就多如牛毛,海了去了。1949年蒋介石逃到台湾,去台湾的缙云人就相当多,后来台湾的空军副司令、《中央日报》副总编辑,都是我们缙云人。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战以后,我随父亲回到浙南这个弹丸似的小县。这里是老少三辈儿,三个时代的人和平共处,各领风骚:老的居然还有留着辫子、裹着小脚的,中年人辫子虽然不梳了,却把前脑门儿剃得雪亮,留着齐脖子的长发,年轻的一代则不是分头就是“簸箕头”,而“到大地方走过”的人,则又是西装革履,洋派得很。当时县城里只有一所初级中学,两所中心小学,乡村里大都还是私塾。时局紧张的时候,我们全家逃进深山里,连我这个从上海来的穿西装的“小少爷”,都进过私塾跟白胡子村学究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幼学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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