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1 / 1)

我外祖父是个资本雄厚的药材行商,拥有几十亩良田和一座前后两进三层的朱漆华屋,在本村号称首富。我父亲私塾毕业以后,经老师推荐,到我外祖父的那个村子坐馆当塾师。我外祖父见我父亲少年英俊,口才文才都不错,不顾外祖母和舅舅的反对,主动许亲,愣把一个娇生惯养的独生女儿嫁到与永康县交界的边远小村子里去喂猪、烧火。很多人都说我外祖父糊涂,其实他满有自己的主见:他把女婿聘作账房,给他跑腿儿,言明提取盈利的一成作为酬劳。他相信,这个女婿在自己的薰陶之下,是一定能够发家致富的。

我父亲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十年中,从丈人手中一共分到了一千多块钱。这个数字,在当时说来,已经算不小了。自己开一间小铺子,本钱满够了。可是仔细想想,在这十年中给老丈人赚的钱,何止九千、一万?我父亲也不糊涂,知道如此下去,等于给丈人家卖命,再说,他也无志于经商,反正手里已经有千把块现大洋,至少老婆孩子三年五载的吃饭穿衣是没问题的了,于是在他二十八岁那一年,毅然弃商从文,借了个文凭,考进浙江省法政专科高等学堂,另找出路去了。

他之所以要上大学、要学法律,原因之一是我祖父四十岁上,因为家里失落一头黄牯牛,后来知道是被邻村的林炳家牵走,两家因此发生械斗;我祖父被林炳一刀捅死,又为此进城打官司,前后拖了好几年,花了很多钱,最后官司并没有打赢。因此,他才下了决心,一定要上大学,而且一定要学法律。第二个原因,是他私塾毕业,尽管古文不错,历史、地理也还熟,却没有学过数理化和外语,而当时又只有报考法政专科是不用考数理化和外语的。因此,根据他自己的水平,他也只能投考法政专科了。

正因为有这样一重关系,我父亲虽然有了出人头地之日,心知这些都是出于岳丈所赐。饮水思源,对我母亲也就格外地尊重一些。

我的外祖父兄弟二人。他自己善于经纪,一生除了酒肉之外,从不涉足娼家、赌场。他弟弟呢,完全相反,不但有一口极重的鸦片烟瘾,而且生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赌钱、玩儿女人。为了减少阻力,父亲一死,早早地就跟哥哥分了家,老婆也不娶,整日整夜地不是泡在赌场里,就是躺在私窝子女人的被窝儿里。哥哥和亲戚族人等多次规劝无效,大家也就不再理睬他了。不过三五年工夫,一份儿家业被他败得精光。不过这个赌徒,倒算得上是个硬光棍儿,家产输光嫖尽之后,并不到哥哥那里去纠缠,而是倾其囊中所有,叫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美滋滋地吃饱喝足以后,又抽了半两多鸦片,最后把剩下的多半盒生鸦片烟膏统统吞了下去,这才搂着相好女人沉沉睡去。只是这一睡,从此就再也没有醒来过。

第二天那个女人发现自己床上躺着个死人,这才着急起来。开门出去叫来了邻居。大伙儿仔细一看,发现桌子上留有一封遗书,是写给他哥哥的。那女人不敢怠慢,赶紧请人给他哥哥送去。他哥哥拆开一看,开头说了几句“欢乐人生,已经到头,祖宗攒下的作孽钱,也已经统统还给了人家,从此一身无牵挂,理当回到来的地方去”之类的废话,接着给哥哥道歉,因为他“回去”之后,还有两件未了事宜,要请他哥哥代为料理:一件是他的遗体,要求买棺入殓,葬进祖坟;一件是他的这个相好女人谢氏,已经怀有身孕,而且的确是他的种子,他日临盆之后,不论是男是女,都要哥哥看在同胞骨肉的份儿上,善加照顾。

他哥哥看了信,皱了皱眉头。不管怎么说,弟弟总是弟弟,尽管他不走“正道”,落了个如此下场,收殓尸骨,入葬祖坟,总还是义不容辞的。只是这个“遗腹子”的事情,却有点儿不大好办。第一,这种半开门的私娼,朝秦暮楚,阅人颇多,知道她怀的是谁家的孩子?第二,即便如弟弟所说,确实是他播下的种子,但他如今已经当尽卖绝,一无所有了,这个孩子长大以后,男的要一份儿家私,女的要一份儿嫁妆,从哪里出?斟酌再三,做哥哥的只好承担一半儿责任:把弟弟的尸体抬回来安葬了;至于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呢,却坚决不承认是蔡家的骨血,根本不予理睬。

那个女人当了多年私娼,也有一副光棍儿脾气:你不承认,我也不指望。孩子生下来以后,就自己养着,还姓了她自己的姓,大名就叫谢振国。因为是三月初三日生的,起了个小名儿,就叫谢小三儿。

谢三儿在这样一个私娼家里长大,读书上进的机会当然是没有的。不过却继承了他父亲的“灵气”,不但长得相貌端正清秀,还十分聪明伶俐:才六七岁,赌台上的事情不用教就全会了;才八九岁,喝两三斤绍兴花雕居然不会醉;才十二三岁,就跟邻家比他大好多的姑娘“初试云雨情”了。──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如果不能得到正常的引导,一旦在邪路上发展起来,那种速度一定是突飞猛进,非比寻常的。

有一个职业窃贼,大概也是谢三儿母亲的相好吧,发现这个小小的孩童具有非凡的“灵气”,大有造就前途,于是征得他母亲的同意,收他为徒,带到外地严加教诲去了。

我外祖父明明知道这件事情,可是当年既然不承认这个侄儿,如今也就无法出面干涉了。谢三儿呢,尽管他也曾从母亲那里听说过自己的生身之父是谁,自己应该姓什么,可他也继承了父母的那种脾气,并不想从蔡氏家族这条线上得到什么便宜。所以蔡、谢两家以及我父亲虽然都知道这件事情,却因为鄙夷他的职业,不但从没有来往,在我们这些更小一辈儿的孩子面前,连提也没有提起过。

二、做贼的舅舅找上门来了

我家从上海搬回缙云县以后,尽管我父亲知道谢三儿就在本县居住,好在他们“盗亦有道”:做贼的第一讲究“兔子不吃窝边儿草”,第二也讲究“睦邻政策”,我这个从小就拜师学偷的舅舅,不但从来没在本县行过窃,而且很懂得“替天行道”,偷来的钱财,至少有一半儿是周济了鳏寡孤独,撒给了遇有急难的穷苦人家;另一半儿呢,他完全继承了乃父的衣钵,生平所爱,第一是酒,第二是赌,第三是女人,而且还和他父亲一样:绝不成家,而是到处打游击。不过他的不成家,跟他父亲又略有不同:他父亲是要做钱财的主人,不做钱财的奴隶,生怕娶了媳妇儿成了家以后会受到妻子家庭的拖累,不能为所欲为;谢三儿的不成家,除了也要随心所欲之外,更主要的是他的职业不允许有家庭。一个没有固定住址的贼,又有一身功夫,失主官家,到哪儿找他去?他没有自己的家,“外家”却真不少。因为他的“好色”,跟他父亲绝不相同的是:他父亲见花就采,只要那女人有几分姿色,不管她是大姑娘小媳妇儿,总要千方百计弄到手才甘心;谢三儿的好色,却受过严师的传授教诲,只许采“无主花”,也就是还没有嫁人的大姑娘和死了丈夫小寡妇;已经嫁人的小媳妇儿,也就是“有主之花”,则是绝对不许问津的。这,除了“道德”因素之外,最主要的恐怕还是少结冤家,从自身安全着眼。所以,他的相好女人,第一是多,第二是独占,绝不会因为争风吃醋引起争斗,而且到哪一家又都好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可以倒头就睡,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捉奸。

我父亲回到缙云以后,听说了他几年来的所作所为,特别是连地方上的一些知名绅衿都夸他是“盗富济贫”的“义贼”,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儿,反正是从来没有认过的亲戚,又从来没有任何来往,也就学一个“河水不犯井水”,不去过问他的贼事儿。

我那个贼舅舅呢,明知道“姐夫”如今衣锦还乡,今非昔比了,可是两个人不但素无来往,而且还是两股道儿上背道而驰跑的车:一个是吃维护法律的饭,一个是吃违犯法律的饭,我父亲不去找他,就算够客气的了,他哪儿还敢主动找上门来认我们这家亲戚呢?

就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家,看见县政府警察局局长张祖江坐在我父亲的写字间里跟我父亲在说些什么。我父亲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也没有说话,只是频频摇头。父亲的老秘书植松伯伯在一旁嘿嘿地笑着直打圆场。张祖江见我父亲脸色不好,没敢多说,默默地枯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出大门,一边鞠躬, 一边还嘻嘻地笑着, 再三要我父亲再考虑考虑。

在饭桌上,父亲跟母亲说起了张祖江亲自登门,原来是为了谢三儿的事情。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见父母亲提起过这个人。我家里的规矩,大人说话,小孩子是不许插嘴的,所以我只能听,不许问,能听懂多少是多少,当然,在家里听见大人说什么,是绝不许到外面去说的。

那一天,我似懂非懂地听我父亲跟我母亲说:谢三儿已经让张祖江给抓起来了,如今关在警察局拘留所。三天之前,忽然得了重病,水米不进。拘留所里根本就没有医生,也不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昨天开始病情有所加重,所长的意思,尽管是个贼,就这样死在拘留所里,也不好交代,想让他保外就医。问他县城里有什么开店的或体面的亲戚朋友,好出面担保,他把我父亲的名字说出来了,还说是内亲。我父亲在县里也算是个著名士绅,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做贼的亲戚?所长不敢相信,去报告了警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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